⚖️ 一、核心罪名:招摇撞骗罪(《刑法》第279条)
1. 法律定义
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(包括***)身份,骗取非法利益(如财物、感情、地位等),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及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。
2. 构成要件
⚖️ 二、刑罚标准
1. 基本量刑
2. 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
3. 冒充***的特别规定
⚖️ 三、与诈骗罪的区别及竞合处理
1. 关键区别
| 招摇撞骗罪 | 诈骗罪 |
|
| 侵害国家机关公信力(复杂客体) | 仅侵害财产权(单一客体) |
| 手段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| 手段无限制(任何欺诈方式) |
| 无需财物数额较大即可定罪 | 需骗取财物“数额较大”(≥3000元) |
2. 竞合处理原则
⚖️ 四、其他可能涉及的罪名
1. 非法生产、买***装备罪(《刑法》第281条)
2. 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
⚖️ 五、典型案例参考
1. 骗财骗色案:男子在社交软件冒充***,骗取女性钱财6979元并与多人***,被判***2年(招摇撞骗罪)。
2. 冒充***索贿案:假冒看守所民警,以“打点关系”为由骗取1万元,被判***1年(招摇撞骗罪)。
3. 巨额诈骗案:假冒***身份骗取柴油货款7.2万元,因数额巨大按诈骗罪判处3年以上徒刑。
六、法律建议
假冒***不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,更直接危害公众安全。若涉及相关***,建议保留证据并立即报警,或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(如点击[此处]咨询专业律师)。